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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播报:设施农业如何把住“度”?
2015-01-12 08:24:40来源: 《今日金东》 记者 杨晨微

  在去年的区“两会”上,设施农业建设作为民生热点被不断提及,而在今年的区“两会”上,该话题仍在升温。

  “两会”前夕,不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希望拓展自家的玻璃温室和钢架大棚,走宽致富的路子。区农工党金东支部成员率先抛出提案:建议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呼吁将设施农业放入法制框架,用法律准绳规范审批、农业设施建设、基本农田调整仍是涉农代表、委员们建议的热点,甚至已经有人大胆预测了设施农用地管理法律的修改方向。

  “管理部门压力很大,审批上的‘度’很难把握。”区政协委员沈岳明,在会上尖锐地指出“审批难”的问题。审批人的责任重如山,未经审批的,一切违法行为都是当事人自己承担;一旦批了,若产生违法建筑,就有可能被追责。为了保证审批质量,审批部门可能会提高审批门槛,在审批过程中仔细再仔细,慎重再慎重。这不是审批人胆小怕事,缺乏勇气和担当,而是因为公务员个体没能力担当,换而言之就是“错不起”。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涉农经济的活力。

  涉农委员随即围绕设施农业审批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区政协委员郑志朝说,审批程序紧扣法律准绳,怕就怕准绳会“摇摆”。去年,我区就碰到过“农用地使用期限确定难”的情况。《金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中规定,设施农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5年。而上级文件对年限的规定是按照农业经营期限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和土地经营流转期限,这给审批人员的工作增加了许多困扰,也让已经审批的经营者变得顾虑重重。

  记者了解到,我区在设施农业建设上做了许多努力,2014年6月,我区就出台了《金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对审批要求、条件、程序作了规定。不仅如此,区农林局还立足“促增收、促发展”,以设施农业为基础,发展精品化、规模化农业,创造了不俗的成绩。全区花卉苗木面积7.5万亩,玻璃温室和钢架大棚2万亩,存栏500头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70多家……这一组数据生动地显示了设施农业建设上的高歌猛进。

  然而,随着今年“两会”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提出,设施农业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也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改革、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社改革和“3330”工程建设中,更好地发展设施农业,成了一个新命题。代表、委员们在今年“两会”上就如何把握设施农业建设的“度”展开讨论,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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