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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一把手”谈主体责任
——东孝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乐寒
2016-06-20 09:32:14来源: 记者 黄飞亚 整理

  记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请您谈谈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

  王乐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乡镇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大厦的基石,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作为街道“一把手”,我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带头抓好落实,带头改进作风,坚持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和示范者。同时,全力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记者:东孝街道党工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了哪些工作?

  王乐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街道工作督查和巡查小组;按照“三转”要求,落实乡镇纪工委“3+X”模式,确保聚焦主业。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街道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工委协调督查”责任体系。党工委按季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听取纪工委案件办理等专项工作汇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强化党规党纪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利用周一夜学及街道、村干部开会、党员学习日等机会组织全街道党员干部学党章党纪党规,切实增强勤政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2015年共处理党员19人,其中区纪委立案查处3起,开除党籍3人,街道纪工委立案16起(自办案件7起),其中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8人,进一步规范了街村干部行为,使守规矩、讲纪律的观念深入人心。五是支持纪工委深化“三转”,强化执纪问责。确保落实“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深入整治基层党员干部贪污侵占和不守规矩问题,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执行力,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良好社会风气。

  

  记者:请您谈谈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下一步计划。 王乐寒:第一是继续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第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三是深化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不守规矩大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第四是加强工作保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第五是强化自身建设,做好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开展正风肃纪大检查。通过党工委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责任编辑:徐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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