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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情绪寻短见也有被处罚的可能
2016-09-23 15:32:33来源: 今日金东 通讯员 王莹

  报警说自己要跳桥,这样滑稽的闹剧近日在洪坞大桥上演。值得注意的是,警察“蜀黍”说了,这样的情况也可能面临处罚。

  多湖派出所民警阮伊多和张纯安告诉笔者,当天他们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要跳桥,迅速出警到达洪坞大桥,只见一名男子一脸无神地站在大桥栏杆旁。阮伊多上前询问男子后才知道,原来该男子并不是真想跳桥,只是先前与姐夫发生矛盾,并被其骂了一顿,心中气愤不甘,于是想吓唬吓唬姐夫,给他个教训。站到桥上后,该男子自己给自己报了警称要跳桥。

  民警劝说道,即使是无心跳桥,这样也是很危险的。便让男子从桥上下来解决问题,不要站在栏杆边。此时男子的家人也赶到现场,在民警和家人的几番劝说之后,男子终于从桥上下来。

  民警告诫男子,即使在气头上也不能做如此危险的事情,有事就好好说,要三思而后行。男子虚心接受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如此冲动,男子与家人对民警表示感谢后离开。

  民警提醒,这种“自己并非真要寻短见,采取极端行为只想吓一吓别人”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这样做不仅贻误其他的警情还浪费社会公共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冷静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选择。

  责任编辑: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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