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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老板和员工双双被拘留
2017-02-17 15:54:56来源: 金华新闻网

  2月份以来,永康西城派出所民警每天都到辖区内开展旅馆、网吧、企业等场所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责令整改,确保安全。

  2月15日下午,值班民警吴小雅在朱家塘村检查时,发现一门头焊接厂的车间内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车间内存放了三瓶二氧化碳气体,小工就在旁边对铁门进行焊接操作,作业处距离易爆物品较近,存在较大火灾、爆炸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后,依法传唤了焊接厂负责人曾某(31岁)及小工王某(41岁)到西城派出所。

  据负责人曾某交代,他和小工王某都是云南镇雄的老乡,平时业务不多,为了节省开支,他自己既当老板又做小工,他和王某以前都学过电焊,但都没有焊接的相关岗位资格证。门头焊接需要通过一个二氧化碳瓶提供气体,然后再用一个专门接头接通二氧化碳瓶,在接头的另一端插上焊条,再把接头通上电,对准铁门门头焊接部位进行焊接。焊接操作过程中都有火光散发,但他们都存有侥幸心理,对车间内也没有采取相关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曾某、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现两人已被永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等事故。在此提醒广大业主及从业人员勿必提高警惕,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责任编辑: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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