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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酒后猝死 酒友负有责任
2017-04-21 10:55:04来源: 今日金东 通讯员 周丹凤 王甘

  虽然事情已过去半个月,但叶某依然心有余悸,朋友薛某在和自己吃饭喝酒后猝死了。

  3月23日晚上,薛某约叶某、严某、李某等人一起吃饭,薛某和大家一起喝了不少杨梅酒。八九点钟时,大家一起出了饭店,几个人搀扶着薛某到车子的后排。在车里,薛某用脚踢玻璃,踢车顶,手敲打后座椅子,就像在发酒疯,还吐了。等到了某KTV后,叶某发现薛某脸色发紫,手脚已经冰凉。他赶紧把薛某带到傅村卫生院。经检查,薛某已断了气,吓得叶某赶紧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傅村派出所民警立即处警,并联系了法医到现场。法医对薛某的尸体进行鉴定,未发现有外伤,系饮酒过量,导致呕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身亡,排除他杀。

  3月30日下午,经过傅村镇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死者家属与严某等人达成协议,严某等八人每人赔付五千至三万元不等,共计十二万一千元,死者家属对死亡原因无异议。

  警方提醒:在与他人挑起的赌酒、斗酒、劝酒等特殊情况下,除了饮酒人自担风险外,劝酒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劝酒者应当意识到,被劝饮酒者饮用过量的酒会导致身体受伤害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向其劝酒,任其醉倒,或主观上故意让其醉倒,或明知会造成对饮酒人的伤害却轻信可以避免,即构成民法中常说的过错。这种过错与过量饮酒者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让他人喝酒的,还有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结合拼酒事件来讲,如果拼酒者是在商家或者朋友鼓动下喝酒而受到损害,那么商家或者其朋友则必须承担部分责任。

责任编辑:盛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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