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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却想当村干部?没门!
2017-05-19 13:16:00来源: 今日金东 通讯员 许长缨

  “法官,我来还钱了。我们村下个星期就要换届选举了,你一定要尽快把我的名字从失信人员名单上撤下来,否则我就不能参加竞选了。”近日,法院来了一批特着急的“老赖”,不但主动来找承办法官,而且积极还钱销案撤失信。这是因为最近出台了新政策,失信人员无法参与村干部竞选。通俗地说就是,欠钱不还却想当村干部,没门!

  今年3月中旬,在区法院的大力推动下,区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村(社区)组织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通知》,其中增加了一条不宜当选村干部的限制条件——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截至目前,区法院共审查辖区内各乡镇的村(社区)近万人,排查出失信被执行人77人,其中有8位失信候选人因被限制资格而主动到法院还款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执行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多年来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一直无法解决,对法院树立司法权威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就钻法律的空子欠钱不还,认为反正法院也不能拿我怎么样。他们能赖就赖,赖不了就拖,拖不了就出去躲一躲,这种“老赖”真是让人痛恨。难怪有债权人说,这年头,欠钱的简直就是大爷!

  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国范围内的执行专项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相比以前单纯依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措施单一,手段落后的情况,现在的执行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的多方协助。未来还将有更多支持政策出台,使社会大环境趋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跨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正在建立并逐渐完善中,失信被执行人在消费、出行、融资、任职及行业准入、特许经营、参选“两代表一委员”和村(社)干部等方面都会受到惩戒和限制。举几个例子来说,一旦某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那么他将有可能登上报纸、电视或社区某显示屏上的老赖曝光台,声名受损;有可能无法乘坐飞机或高铁,出行不便;子女不能就读私立学校;个人或企业难以在银行贷款。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区法院提醒“老赖”们,现在珍惜信誉,为时不晚。

责任编辑:盛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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