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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警方“三举措”强化易制爆危化品管理
2017-11-01 09:45:39来源: 今日金东 通讯员 朱安妮

  10月18日,孝顺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一家玻璃收购站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今年6月份购买过一桶25公斤的双氧水,当时已按规定向派出所报备,但未登记清楚双氧水的使用去向。该公司购买的是浓度30%的高浓度过氧化氢溶液,浓度在8%以上的过氧化氢溶液即为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营单位应登记清楚危险化学品的流通去向,包括经办人和使用人等详细信息。最终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000元。

  双氧水,学名叫过氧化氢,医院用的双氧水浓度通常在3%以下,不会引发危险。而浓度在8%以上的双氧水易引燃周围的有机物和可燃物,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实行严格管制。

明确组织领导 织密监管网络

  金东公安分局制定下发《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责任分工,细化打击整治任务。

  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填补安全漏洞,治安大队一方面主动对接区安监局,全面梳理安监局管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单位名录,另一方面对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里的单位进行梳理对照,而后逐一上门检查,掌握经营现状和许可证的有效情况,并在此基础上,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入手,对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实地走访排摸,进一步延伸公安机关调查排摸范围,共排摸出2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1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另外,金东公安分局把寄递业渠道作为易制爆危险品管控的重要阵地,依托寄E通系统,强力推进寄递物流行业排查管控,开展“全覆盖”见底排查,共排摸出全区15家寄递分拨中心,48家网点,40家物流企业(其中9家已搬迁,7家已停业,1家已终止),工作中社区民警与经营负责人逐一见面,签订安全责任书。

强化检察监督 严打违法行为

  在前期实行常态化监管整治的基础上,于10月13日开始,金东公安分局会同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等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联合行动,共检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行业单位443家次,整改防范不达标、台账登记不规范、制度未上墙等安全隐患22处,签订责任书87份,通过严格落实寄递业三个100%制度,发现寄递物品中禁递物品89件。

  截至目前,该局共处罚易制爆从业单位10家,移交邮政管理局处罚寄递企业5家,联合区交通运输局清查关停无证经营物流企业4家,处罚物流企业3家,共处罚金13.5万元,通过寄递渠道发现涉案线索5条,破案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人。

加强宣传引导 提升责任意识

  金东公安分局统一印制1000余份《关于彻底收缴枪爆等非法危险物品的通告》下发各派出所,在各辖区行政村、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张贴,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的宣传,让公众知晓禁止寄递的物品种类,并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实名收寄制度落实。

  “我们组织易制爆企业、寄递物流企业等单位的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再次重申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流向信息登记、销售购买备案等一系列制度要求,以及寄递业三个100%制度要求,并要求寄递从业人员熟知熟记禁寄物品名录。金东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另一方面,我们组织派出所一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寄递物流行业管理标准,开展典型案例学习,解析相关法律法条应用,进一步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

普及法律知识 严禁向个人销售

  公安部已于今年更新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并对外公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中比较被大众熟知的有:过氧化氢溶液(俗称双氧水,浓度8%以上)、高锰酸钾、硝酸、硝酸盐等。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如实记录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查验相关证件,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物品的品种、数量、用途,并在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并且,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编辑:盛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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