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条文解读 第6期
关于建设单位义务的规定
2018-02-12 09:36:32来源:
今日金东
《条例》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结构进行合理设计。建设单位对电梯的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满足消防、无障碍通行等要求。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选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公共交通型电梯。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建设单位义务的规定。
【条文解读】
本条文明确了建设单位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结构进行合理设计的义务。本条第一款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结构进行合理设计,主要考虑是电梯的选型往往由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提出电梯选型意见,而工程建设单位只是在采购时根据设计指标的要求进行比选确定。第二款是对电梯的选型、配置的基本要求,特别强调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选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公共交通型电梯。
编辑:胡赣昌
看金东新闻,关注金东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