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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新规出台
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记分,需进行面签绑定
2018-03-02 09:50:00来源: 今日金东 记者 王特桑

  开车的市民都知道,驾驶证每个周期有12分,对于违章太多分数不够用的状况,不少人都会找他人帮忙“销分”,但3月1日起,这样的行为或将得到遏制。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进行处理。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日期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便民渠道处理违章需先面签绑定

  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而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进行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举个例子,小陈开着小钱的车违章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陈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陈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钱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那面签绑定的数量有限制吗?交警部门表示,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也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如此说来,绑定人加上车主本人,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销分。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绑定有两种途径: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在手机上实名注册并绑定;也可前往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进行面签、现场绑定。绑定时,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值得提醒的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到窗口现场绑定,最多可绑定3辆非本人机动车。

  同时,3月1日前通过线上渠道处理“电子眼”,系统不审核车辆绑定情况。3月1日起,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也就是说,如果是3月1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只能处理3月1日以后的记分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这就杜绝了先违章再面签绑定扣分的情况,广大驾驶人应尽可能提前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以避免新规实施后造成的不便。

  此外,还有些事项需要注意,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后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只适用于罚款200元(含)以下的简易程序的违法;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编辑:胡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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