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将金东区3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1.金华市金安大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
金华市金安大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员工胡成梦、徐昌琴等10人2016年1月至9月期间的工资计人民币陆万壹仟零肆拾贰元整(¥:61042元)。
2017年3月6日,区人社局向金华市金安大酒店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单位在15日内支付员工胡成梦、徐昌琴等10人的工资61042元,金华市金安大酒店有限公司未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9月19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金华哆哆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
金华哆哆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员工施艳珍、陈勇林等32人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的工资计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叁佰贰拾伍元整(¥:161325元)。2017年1月23日区人社局向金华哆哆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金东人社监令字〔2017〕2号《限期整改指令书》,但金华哆哆食品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
2017年3月16日,区人社局向金华哆哆食品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单位15日内支付员工施艳珍、陈勇林等32人的工资161325元,加付应付工资金额50%的赔偿金80662.5元,合计支付人民币241987.5元,金华哆哆食品有限公司未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10月27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金华市金东区顺利包装盒厂使用童工案
金华市金东区顺利包装盒厂于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使用童工李艳(2002年3月10日出生),从事糊纸盒工作。 2017年11月17日,区人社局向金华市金东区顺利包装盒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厂违法使用童工李艳11天,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编辑:胡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