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123
浙江在线  >  金东新闻网  >  综合新闻
垃圾不分类 今后要被罚款
金东垃圾分类走向法治化
2018-04-20 10:20:22来源: 今日金东 记者 戴翠雯 通讯员 商夏晶

  近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向民众公布。《条例》将于201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将有法可依,也标志着金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从实践层面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金东垃圾分类工作始于2014年。从2014年起,金东区累计投入垃圾分类资金1.059亿元,通过提升堆肥技术、创新、推广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措施,在二环以外459个行政村建成阳光堆肥房316座,创立“二次分类、就地处理”的垃圾分类新模式,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全覆盖,同时探索出一条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智能化的新路子。据统计,2017年,全区累计实现会烂垃圾堆肥还田2739吨,折合会烂垃圾约减量13695吨,以人均日产生垃圾0.67公斤计,约60%的会腐烂垃圾实现了无害化还田。

  如今,金东区已总结归纳出区对镇考核制度、镇对村考核制度、保洁员评优制度、农村党员干部联片包户制度、荣辱榜制度、卫生费收缴制度等6项制度,从考核、监督、奖惩等环节入手,开展长效管理。以江东镇六角塘村为例,垃圾分类已经写入村规民约,村民对垃圾分类意识大大提高,家家户户自觉分类,美丽的环境吸引周边村镇慕名前往参观学习。

  “垃圾分类立法,对这项工作在基层的推行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区农办党组成员徐旭升说,《条例》共二十九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政府和部门职责、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保障和促进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明确规定了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义务和处罚措施。如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未依法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有了法规约束和保障,金东垃圾分类工作也将紧抓机遇,持续深化。下步,金东区将依据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县创建相关任务要求,不断推进金东区垃圾分类规范化建设,通过提升堆肥技术、加强终端管理、推广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措施,提高农户源头分类率,促进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巩固提升。年底前确保实现全区二环外行政村垃圾分类覆盖率100%,优秀村创建率70%以上,农户平均源头分类率80%以上,实现会烂垃圾堆肥还田3500吨以上。

  编辑:胡赣昌

分享到: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