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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六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2018-05-16 09:52:15来源: 今日金东

  各镇乡(街道)总工会、工委,各产业工会、区直各系统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继续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根据金总工办[2018]1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六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立工会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中已参加金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须提供银行工资流水清单。

  参加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数在100人(含)以下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80%,在职职工数在101人至500人(含)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75%,在职职工数在501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70%。

  二、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一年,即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三、参保程序

  (一)提供资料审核:基层工会提供所在单位参保人员名册(含电子文档)和填写好的《金华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单》交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

  (二)交纳互助保障金:参保单位交纳互助保障金,同时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给参保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单独建立工会的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联合工会参保,由联合工会提供所属基层单位名单,参加金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数10人(含10人)以上的单位可单独办理参保手续,10人以下单位由联合工会统一办理。

  四、交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互助保障金合计交费标准为50元/人,其中基本项目(住院和特病门诊)交费标准为49元/人,特定项目(特定互助金)交费标准为1元/人。参加特定项目的参保职工应当参保医疗互助基本项目。

  互助保障金由参保单位工会统一收取并交纳。交纳互助保障金可现场办理P0S刷卡转账或通过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转帐)(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转账时请在摘要内写上单位名称)。

  收款人户名:金华市职工互助保障会

  收款人账号:12080173092001

  02306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府支行

  各参保单位需及时交纳互助保障金,互助保障金到账时间截至2018年7月10日。

  五、参保办理时间及地点

  参保办理时间分两批。

  第一批:5月15日至6月8日,机关、事业、国企及省直属单位等。

  第二批:6月1日至6月30日,非公企业等单位。

  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地点:金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一楼(市政府东侧)

  联系电话:82462837、8246019

  2,传真:82467983

  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第六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纳入区总工会2018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金华市金东区总工会

  2018年5月15日

  编辑:胡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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