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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法援四度上门巧化赡养纠纷案
2018-08-08 09:55:00来源: 今日金东 记者 叶帆 通讯员 王巧娟 章轶优

  “朱阿姨,调解达成之后,你的两个哥哥按照调解协议上的内容履行赡养义务了吗?”“现在他们会帮妈妈打饭了,真的非常感谢沈律师啊!”为什么有这样一番对话呢?事情还要从今年2月说起。

  2月13日,金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份来自岭下镇某村孙某关于支付赡养费的法律援助申请。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得知本案当事人孙某年事已高时,指派精干律师,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孙某年近90岁,丧偶,育有两儿两女,居住在不足15平方米的老房子里,日常生活均由两个女儿照料。近期,大女儿因照顾孙子出了远门,不巧的是,小女儿又不慎受伤,处于康复治疗阶段,两人均无法照顾孙某起居。因此,两个女儿希望两个儿子可以尽到照顾老人的义务。可是,经过村委多次调解,两兄弟依然无动于衷。迫于无奈,孙某小女儿前往金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援助律师通过实地走访了解详情之后,应当事人要求,整理诉讼材料,再次上门,通过推心置腹的沟通,并建议当事人该案件应以调解为主。事隔几日,援助律师三度上门与村支书、主任进行了沟通,希望能再次组织调解,并由律师参与其中。经多方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进行再次调解。

  在收案后的第40天,援助律师第4次来到村里。当天,村两委成员、援助律师、区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兄妹四人来到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伊始,四人发生激烈争执,两兄弟一口咬定父亲的存款被两姐妹瓜分,但两姐妹矢口否认,使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之后,两兄弟提出先谈父亲生前留下的存款去向问题,再商量母亲的赡养问题。援助律师敏锐地觉察到,矛盾的关键点不在于赡养母亲上,而在于父亲遗产处置上。律师及工作人员对两兄弟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劝服教育,并对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着重普及,还说明了诉讼之后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及影响,希望让两兄弟暂时不要考虑其他事情,先照顾好老母亲。经过长时间的调解,最终四位子女达成共识,签订了赡养协议。

  近年来,金东区司法局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一站式”快速办理及“容缺受理”机制,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变以往“请进来”的援助方式为主动“走出去”,提供上门服务。截至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咨询101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6件,其中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及聋哑人等共计31件。

 编辑:胡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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