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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
2018-10-12 09:31:40来源: 今日金东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金东区3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1.浙江傅氏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浙江傅氏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MA28QBQ3X6,地址:赤松镇金圆路1389号,法定代表人:傅雄。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员工曹涛涛、王心傲等6人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的工资计人民币伍万伍仟捌佰零玖元肆角贰分(¥:55809.42元)。

  (三)处理情况

  2018年3月13日,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浙江傅氏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单位在15日内支付员工曹涛涛、王心傲等6人的工资55809.42元,浙江傅氏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

  2.浙江索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浙江索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MA28DPGW0Y,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西工业园双河路222号,法定代表人:应晓科。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员工蔡尧仁、方卫东和童宝兰3人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的工资计人民币捌万捌仟柒佰元整(¥:88700元)。

  (三)处理情况

  2018年5月30日,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浙江索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单位在15日内支付员工蔡尧仁、方卫东和童宝兰3人的工资88700元。浙江索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

  3.金华市旺耀宫灯组装加工厂违法使用童工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金华市旺耀宫灯组装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344031759X,地址: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区东塘路118号二层,负责人:吴自艳。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于2018年3月20日至5月8日使用童工周*茹(2002年6月20日出生)1个月零19天,从事平车工工作。

  (三)处理情况

  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金华市旺耀宫灯组装加工厂清退童工,将周*茹交其父母。并于2018年6月26日对金华市旺耀宫灯组装加工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编辑:胡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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