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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行道违停将被处罚
2019-01-08 09:44:04来源: 今日金东 记者 程梦倩

  “没想到,如今乡镇里也不能乱停车了。”近日,在塘雅集镇上开店的黄先生收到了一份《通告》,上面写着从1月15日起,塘雅道路人行道不能违法停车,具体道路名称一目了然。

  收到《通告》的可不止黄先生一人。连日来,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塘雅中队的队员们走村入户,向集镇范围内各商家住户、违停车辆发放《关于在塘雅集镇范围道路实施人行道违法停车行政处罚的通告》300余份,对人行道违停机动车、非机动车下发《文明停车提示单》20余张。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保障人行道安全畅通和道路设施完好,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于1月15日开始对曹宅镇、澧浦镇、岭下镇、江东镇、塘雅镇、源东乡的部分道路的人行道违法停车实施行政处罚。

  “我们前期通过登报公示、农民信箱群发短信、下发告知单等形式告知群众人行道违停管理的信息,提高车主的知晓率,为下一步正式开展人行道违停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人行道违停处罚主要都是乡镇的主干道,如曹宅镇金汇路(坦溪路路口--中石油加油站)、双岩街(金汇路--牌楼)、坦溪路、双河路、镇中街、双井街、市场东路、葱草街;澧浦镇富民街及延伸段(金义东路--澧兴路--工业二路)、民生路(富民街--和谐街)、澧兴路(金义东公路--和谐南街)、和谐街(交警队门口—汪宅前桥头)、前章路(民生路-锦绣路)、锦绣路(和谐南街—世纪星幼儿园)、尊孝街(前章路—和谐街);岭下镇诗翁东路(新330国道--高速立交)、金岭东路(三岔路--新330国道);江东镇金武路(芦村龙宫桥--雅畈桥头)、江岭路、人民路、湖心路、文化街、西湖路、府前街、南下王路;塘雅镇镇中路(曹塘澧公路红绿灯--东口塘戏台)镇前街(镇南路—民俗公园)、平安路(镇卫生院--鸿森超市--铁路桥)、东池街(欢欢窗帘--东口塘)、镇南路(铁路桥下--塘雅镇中心学校);源东乡府前路、塘源线(山下施村路段)。

  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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