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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动真格
金东15人涉黑团伙伏法
2019-04-30 09:23:23来源: 今日金东 记者 鲍莉 通讯员 陶亮 范梦峥

  扫黑除恶,重拳出击。当前金东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正以雷霆之势开展。

  4月25日,金东区人民法院对以叶某达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叶某达等15人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一年到七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该案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金东区首例公开宣判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叶某达伙同被告人叶某丽、钱某成立福禧+贷你飞公司、银河+融创公司;伙同被告人马某成立金沙+浩睿公司;伙同被告人宗某剑、季某锋及同案犯章某磊、方某磊、朱某峰(均另案处理)等人成立鼎信+易捷公司,上述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经营高利放贷业务,并雇佣被告人黄某杰、罗某、夏某、叶某东、李某杰、刘某华及赵某领(另案处理)等人从事放贷及催收工作,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以高音喇叭喊叫、张贴催款单等“软暴力”手段对债务人进行催债,扰乱社会秩序。同时,该团伙还采用非法拘禁等违法手段,以逼迫受害人向其他高利贷公司借款、给受害人拍摄裸照等形式胁迫受害人,以达到催收欠款的目的。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影响恶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达等15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且以被告人叶某达为首,在该组织实施寻衅滋事及非法拘禁犯罪中,均起组织策划和指挥作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属恶势力集团犯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叶某达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叶某丽等14人被依法判处一年到三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没收作案工具。

  本案的公开宣判,彰显了金东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切实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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