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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2019-08-14 09:50:21来源: 今日金东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及省财政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金东区财政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8月底前。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原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三、信息采集流程

  会计人员需登陆“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kjzj.zjczt.gov.cn)进行信息登记或变更。具体详见该网站的操作说明。

  联系电话: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82181060;区财政局会计科82176672。

  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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