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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有风险 签字需谨慎
2019-10-29 10:31:17来源: 今日金东 记者 鲍莉 通讯员 陶亮

  “就签个字,能有多大事儿。 ”很多人听到这句话后,经常是碍于情面就帮他人做了担保。殊不知,提供担保是有风险的,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近日,区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担保人陈某华、张某宏在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后,一致表示“以后再也不能随便替人担保了”。

  事情要从2017年4月说起,赵某向王某借款8万元,王某担心赵某无法还款,要求其提供担保人。赵某于是找到朋友陈某华、张某宏,答应给他们每人3000元签字费。陈某华、张某宏见签个字,就有钱拿,没有多想便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上签了名字,约定二人的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后赵某未按约定还款引起诉讼,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赵某偿还王某借款8万元及利息,陈某华、张某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赵某迟迟不予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联系赵某未果的情况下,联系两名担保人,不想陈某华、张某宏二人却以钱不是他们借的为由,拒绝到法院解决此事,法院最终依法传唤了二人。在法院执行羁押室内,尽管执行法官一再释法明理,陈某华、张某宏依旧不按要求报告财产且不愿履行还款义务,直到执行法官决定对二人采取拘留措施时,他们才如梦方醒。不过,他们仍心存侥幸,想着赵某会念及“兄弟情”迅速偿还借款,将他们“解救”出来。然而等了两天后两人才意识到,赵某非但不会来救他们,自己还很有可能因为这笔欠款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今后的正常生活,两人反复权衡后,只能无奈选择履行还款义务。

  法官提醒:

  为他人提供担保前一定要慎重考虑,避免因此背负还款责任。

  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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