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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查处曝光第二批 垃圾分类典型违法行为
2020-07-23 08:31:42来源: 今日金东 记者 何晓莎 通讯员 郑一晓

  今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区范围开展垃圾分类检查时查处了几类典型违法行为。

  3月31日,刘某将一车菜叶、泡沫、冰块等垃圾从兰溪市拉到江东镇工业园区江兴路后在路边随意倾倒,面积约6平方米,被巡查至此的江东中队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执法部门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12日晚上6时30分左右,张某某将废弃的塑料包装纸倾倒在东孝街道环城东路晓明大酒店门前的垃圾桶边,被东孝中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执法部门依法对张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29日上午,叶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将一车废弃砖瓦、沥青渣等建筑垃圾运至曹宅镇金汇路与曹塘澧公路交叉口东南角倾倒,执法部门依法对叶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5月7日晚10时许,郑某将大包生活垃圾(废弃的衣服)随意投放在东孝街道金东新村80号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桶边,第二天被东孝中队执法人员发现,执法部门依法对郑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不定期对全区各类公共机构进行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混装混运整治、盲点区域扫除等专项行动。

  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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