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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服务中心推出“八必须、八不准”
2014-07-23 18:39:25 来源: 《今日金东》 通讯员 陈晓玲

  近日,针对窗口工作特点,区行政服务中心推出了“八必须、八不准”行为规范,并以此为主线,推动全中心的守规矩教育整顿活动。

  “八必须”指必须做到态度和蔼,面露微笑,语言文明,服务周到;必须做到仪表端庄,穿戴整洁,佩带胸卡,正装上岗;必须做到遵守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必须做到热情接待,有问必答,一次告知;必须做到按时办结审批及服务事项;必须做到对服务对象实行首问负责制;必须做到遵规守纪,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必须做到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八不准”指不准违反承诺制规定,拖延审批时间或借机向审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审批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礼券、礼物、信用卡或其他消费支付凭证;不准让审批服务对象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准参加由审批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审批服务对象拉赞助、摊派及巧立名目收费等;不准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在审批企业中投资入股,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兼职取酬;不准超越规定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为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不准借婚丧、乔迁之机向审批服务对象敛财,不准参加审批服务对象的庆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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