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和区委有关要求,为保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委和区委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区委和区委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上级领导同志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的相关服务工作。
3、根据区委和区委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4、做好区委督导组的组建培训等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5、筹备区委有关工作会议和区委领导小组会议。
6、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并对面上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7、编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
8、做好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9、受区委和区委领导小组委托做好向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督导组的汇报和联系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区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在整个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5个组,即综合一组、综合二组、宣传组、联络组、正风肃纪组。主要职责是:
综合一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筹备有关会议,指导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编发活动专报、简报,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转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二组:主要负责区委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筹备工作,区委常委教育实践活动联络点的有关具体联络服务工作,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有关会议的筹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组:主要负责联系指导区直机关、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省委派驻区督导组和区委督导组的有关联络指导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正风肃纪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专项集中行动的检查督导,开展效能监察,受理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的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办公室办公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精神和领导小组有关指示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重要文稿。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2、文件运转制度。规范文件流程,妥善处理文件的接收、办理、起草、审核、呈批、缮印和归档等工作。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重要新闻稿件等,由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批、签发。严格控制简报编印及发放范围,确保简报质量及时效。
3、保密制度。认真落实有关保密要求,配备专用电脑、移动硬盘、U盘,涉密电脑不上网,涉密文件、资料统一保存,不得擅自将涉密电子设备送外维修。严禁将用于处理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严禁涉密计算机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及其它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将数据拷入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如确因工作需要,可使用刻录光盘的方式进行数据交换。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4、考勤制度。严格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建立完善请销假制度,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确实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应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综合一组汇总,年终交给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