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接市委实践办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乡镇(街道)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员部署
各乡镇(街道)原则上在2月底前召开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工作会议。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要在3月10日前召开党员大会,传达活动有关精神,确保每个党员人人知晓。
二、近期工作安排
1.根据区委《实施意见》规定的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务求学习实效。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征求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认真开展“走亲连心、情暖万家”活动。
2.认真做好“双强型”村干部和“先锋型”党员推荐评选,结合前期“狮子型”领导干部、“老黄牛型”一般干部、“全科型”乡镇干部评选,学习身边“五型”党员干部典型;
3.切实规范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公开党支部“五星争创”、党员“五星管理”评定结果,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五议两公开”制度上墙;
4.建立完善村干部坐班或值班制度;
5.抓好各党支部及党员干部“治水拆违”、环境卫生整治等专项承诺。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纪律要求,强化分类指导,激发群众参与,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区教育实践活动抓出力度、抓出成效。
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