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100
980*60
980*60
980*60
您当前的位置 :金东新闻网 > 群众教育路线 > 群众路线公告栏 正文
关于明确教育实践活动近期工作重点的通知(附件)
2014-04-29 15:34:32 来源: 金东区群教办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区委各督导组:

  为推动我区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根据省委督导组和区委近期工作要求,现将教育实践活动近期工作重点明确如下:

  一、学习讨论继续抓紧抓严抓实。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各单位要继续不折不扣组织好学习教育。保证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其中封闭式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二是明确学习内容。党员干部要在原原本本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3本必读书目的基础上,加读最近将要下发的《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班子成员还要加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之江新语》、《习近平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专题摘编》。领导班子要集中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兰考重要讲话》,新华社长篇通讯《面向未来的赶考——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访记》和省委夏宝龙书记关于四个“扪心自问”的讲话精神,组织观看《焦裕禄》、《四风之害》等教育影片。其他基层党组织至少要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看1次专题教育片、上1次党课。三是扎实开展专题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三思三观、四问四比”、“四风”问题和“四个扪心自问”等专题讨论;四是保证学习效果。要学有所思,全区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单位)党员干部每人至少撰写2篇学习调研体会,内容可以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体会;自身对群众观的理解;走亲连心、蹲点调研中结合工作和实际的感悟;对贯彻落实省委夏宝龙书记“四个扪心自问”的思考等。请各单位于5月5日前择优选送2名班子成员、2名普通干部的学习调研体会至区委实践办,区委实践办将在《今日金东》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园地上予以选登。此外,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宣传橱窗中对干部的学习体会进行展示。

  二、“走亲连心”保持力度不减。一是扎实开展好“走亲连心”活动。要严格按照省委关于落实“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开展“走亲连心、情暖万家”活动,保证4月底前实现“户户见干部”的目标。结合走亲连心活动,机关干部重点做好《民情手记》的完善工作,乡镇(街道)干部重点做好《民情档案》的登记工作(详见《金东组〔2014〕30号》文件)。二是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工作。要带着问题走访,通过走访解决问题。各单位要将走亲连心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层分类梳理。按照立办和交办相结合的原则,对能够立即办理的要抓紧办理;对需要时间办理的要落实人员专门办理;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提交区委实践办进行交办。

  三、意见建议的征集和梳理要双管齐下。一是继续深入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征求意见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走亲连心、召开多层次座谈会和开展零距离民情体验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那些意见征集不充分、不到位,问题查摆不聚焦、不深刻,甚至找不到问题的坚决不能放过,由区委督导组督促重新征求。二是及时做好意见建议的梳理。各单位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以本单位为主体进行分层分类梳理,经区委督导组把关,将反映区四套班子的意见建议报区委实践办。三是列出新一批立改项目。每个单位根据征求意见建议的情况,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再列出2项新的立改事项,坚持用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列出的立改事项要求群众关注、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且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效,切忌空和大。请各单位将第二批立改事项于5月5日前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区委实践办。

  四、乡镇(街道)要加快工作步伐。金东群组办〔2014〕9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乡镇(街道)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等2个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乡镇(街道)、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乡镇(街道)重点是深化全科干部、全心服务活动;农村、社区、两新组织重点是做好“十个一”活动。近期乡镇(街道)教育实践活动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区委督导组要抓紧完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工作;二是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上党课,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三是以区域化党建为引领,抓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四是抓好二星级以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集中整顿工作,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

  五、督导工作要进一步传导压力。区委各督导组要按照4月22日全区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会议上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定位、讲究方法、敢于担当,大胆、科学、从严传导压力,督促指导各单位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要于4月25日前上报1-2家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好的单位和1家相对落后的单位,要求列出具体的事例和缘由加以说明。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抓好各项规定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搞权力下放,不当甩手掌柜。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把本单位的活动要求学深学透,把工作抓实抓细。

  2. 抓好工作结合。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环境卫生整治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推进紧密集合起来,做到活动与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3. 加强宣传引导。在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的要求,及时反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深挖和宣传各种身边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各阶段的活动动态及相关材料及时报区委实践办。

  联系人:汪吉元、宋 扬;联系电话:82173092(传真)、82173090;电子邮箱:jhjdsjb@163.com。

  附件:1. “走亲连心”中群众反映问题交办单;

  2. XX 单位第二批立改清单;

  3. XX 督导组督导工作统计单。

  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

 

  报送:市委实践办,省委赴金东区督导组,区四套班子领导

  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印发

 

分享到: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