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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意见
2013-05-10 16:25:51 来源:

  浙委办发【2013】37号

  (2013年5月1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村级文化设施,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但是,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要求相比,我省农村文化建设还存在较大差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还不够健全,农村基本文化场所和文化载体还十分缺乏,在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文明乡风、培育农民素养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开展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有利于夯实农村文化建设基础,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有利于打造农民群众共有精神家园,对加快推动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倡导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以“文化礼堂、精神家园”为主题,坚持设施建设与内容建设相同步,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形成特色,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在提升农民素质、打造精神家园、繁荣农村文化、促进农村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3.总体目标。以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等为基本标准,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行政村建成一大批集学教型、礼仪型、娱乐型于一体的农村文化礼堂。其中,2013年为试点建设年,各县(市、区)原则上要在文化特色鲜明、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美丽乡村精品村或特色村建成文化礼堂12家以上,经济发达地区应当视情多建,全省共建成1000家以上具有示范意义的文化礼堂。

  4.基本原则。

  ——坚持内容为先。始终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首位,着眼于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内容建设为核心,突出思想引导、道德教化、礼仪培养、文化熏陶,着力建设农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接受文明洗礼、丰富心灵世界的精神家园。

  ——坚持资源整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乡村为主、农民共建共享,坚持县(市、区)为单位,整合农村现有各类文化设施,调动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统筹规划、综合利用,上下互动、各方联动,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有序的农村文化综合体。

  ——坚持分类推进。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分步分类推进。在建设进程上,条件好的地方要一步到位,条件尚不具备的可分步实施。;在建设形式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形式推进;在建设标准上,要统一达标验收,做到建一个、成一个。

  ——坚持彰显特色。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禀赋,挖掘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注重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创新,着力在文化礼堂的建筑风格、展示内容、活动样式、模式机制等方面形成特色、形成品牌,力争做到“一村一色”、“一堂一品”。

  二、主要任务

  1.统筹建设场所设施。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选择群众便于聚集、环境相对优美的村居主要区块进行规划建设,也可利用现有设施进行改建扩建,努力把文化礼堂打造成为一个以礼堂、讲堂、文体活动场所于一体的村级文化阵地综合体。文化礼堂基础设施建设包含以下内容:有一定规模的礼堂,配有舞台,能够满足农民群众举办文化节庆、文化仪式、文体活动以及村民议事集会等功能需求;有面向农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宣讲、科学和法律知识普及、生产技能和健身培训等的讲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有完备的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广播室、“春泥计划”活动室、群众体育活动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等文体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同步建设网上文化礼堂。

  2.合理设置展示展览。文化礼堂应建设具有宣传教育功能、方便群众观瞻、美化村庄景观的展示展览设施。展示展览设施可根据实际,建成展览墙、室、馆等不同展陈形态,以图片、文字以及实物等展示村史村情、乡风民俗、崇德尚贤、美好家园等内容。村史村情主要展示村庄历史沿革、文化遗存、先贤故事、物产特产、重大事件活动等。乡风民俗主要展示村规民约和积极健康的家训、族训、家谱、族谱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崇德尚贤主要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历任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功绩,本村各类最美人物、道德模范、优秀学子、成功人士等。美好家园主要展示美丽乡村风貌图片、村庄发展愿景规划、村民创作的文艺作品、科普健身常识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自然、人文遗存场所进行合理的布置和展示,构建村民的集体记忆场所。

  3.组织文化礼仪活动。要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大力传播现代文明,精心设计工作载体,充分利用文化礼堂设施,组织开展节庆礼仪、乡风文明、教育培训、文体娱乐等各项活动。结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重要节庆假日,重点开展春节祈福迎新、庆祝国庆、重阳敬老、儿童开蒙、成人仪式等文化礼仪活动。结合文明村、文明家庭创建,着力培育一批最美浙江人、道德模范。着眼于提高农民群众素质,定期开展党的理论和形势政策、思想道德、实用技能、科学知识、法律常识、健康生活等教育培训活动。经常性组织各类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建立健全工作队伍。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要明确一名村干部分工负责文化礼堂工作。配备文化礼堂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文化礼堂的日常管理服务。落实好宣讲人员,适时开展形势政策宣讲和热点问题引导。建立各种形式的业余文艺团队,经常性组织开展活动。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文化礼堂各项工作。要发挥农村老年协会、民间调解组织等各类组织及其人员在文化礼堂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要加强工作交流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文化强省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成立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各设区市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实施意见。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职责,文明办以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农办、党史、国土资源、建设、体育、文联、科协、档案、文物、方志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共同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2.加大投入保障。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对农村各项建设的整合力度,相关专项资金向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倾斜,发挥行政村的建设主体地位,多方筹措资金,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和运行提供资金保障。2013年至2015年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扶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动员企业和社会热心人士贡献力量,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支援结对共建村,推动各地建好农村文化礼堂。

  3.强化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指导团,全程指导每个农村文化礼堂的设施建设、展览展示和活动开展。省里公开聘请一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指导员,派赴各地农村指导帮助工作。市县两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建立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档案,全面掌握方案准备、申报、建设、验收和管理、运行等情况。

  4.建立激励机制。把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队伍的重要依据,列入政府实事工程,纳入文明县城(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和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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