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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实施意见
2014-03-17 16:33:01 来源:

  浙宣〔2014〕27号

  各市、县(市、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宣传部,省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2014年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14年是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扩面提质之年。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文化地标、精神家园”的定位,全省新增1000家以上农村文化礼堂;要不断提升已建农村文化礼堂的使用率和农民群众的参与率,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质量。按照农村文化综合体的要求,严格执行“五有三型”(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学教型、礼仪型、娱乐型)的建设标准。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条件尚不具备的村不急于求成进行建设。要把安全贯穿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使用全过程,严把安全和质量关。

  2.坚持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在设施建设、活动开展、长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建设者、管理者、参与者和受惠者。

  3.坚持彰显特色。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禀赋,挖掘和传承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主流文化与乡土文化、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创新,着力在文化礼堂的建筑风格、展示内容、活动样式、模式机制等方面形成特色,做到“一村一色”、“一堂一品”。

  4.坚持建管用一体化。在建好农村文化礼堂硬件设施的同时,要突出抓好内容建设,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把农村文化礼堂用起来、活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把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重要举措。

  三、主要任务

  (一)数量质量并重,全力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各地要根据行政村人口规模、人员构成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规划、合理确定2014年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点。农村文化礼堂设施主要包括礼堂、讲堂和文体活动场所。

  1.文化礼堂设施建设标准。坚持设施为先,农村文化礼堂可建成综合一体式,也可建成分散组合式。在文化礼堂外观显著位置设置“××村文化礼堂”名称(“××村”可省略)和全省统一的文化礼堂标识,全省统一标识要亮化。礼堂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海岛渔农村和偏远山区村可酌情放宽。礼堂应配建舞台,配备必要的灯光、音响等设施,具备召开村民大会,举办节庆典礼、文化仪式、文化活动、村民议事、集会及放映电影等功能。礼堂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国旗、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4个核心词应设置在礼堂醒目位置。

  2.讲堂建设标准。讲堂可建于礼堂之内,也可单独建设,在功能上可与基层党校、乡村业余学校、人口计生学校、老年学校、农普科技学校等共建共享。讲堂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讲堂背墙或幕布设置为“××村文化讲堂”,也可设置为当地已有讲堂的名称,背景鲜明、美观。讲堂应配备必要的桌椅、电教设备,具备开展中小规模的政策宣讲、主题教育、技能培训、交流恳谈等功能。

  3.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标准。文体活动场所包括文化活动室、广播室、农家书屋、“春泥计划”活动室、电影放映场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文化体育场地等。具体按相关部门的标准进行建设。

  4.展示展览场所建设标准。展示展览场所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道德文明新风的重要阵地。展示展览可设置于文化礼堂内,也可单独建设。根据实际可建成展览墙、室、馆等不同展陈形态,以图片、文字以及实物等进行展示,有条件的可同步利用多媒体形式进行展示。在展陈内容上,设置村史村情、乡风民俗、崇德尚贤、美好家园等板块,同时突出乡土性、草根性,可增加一些自选特色内容。

  (二)建设使用并举,着力提升文化礼堂内涵

  坚持边建设边使用,坚持以内容为魂,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放在首位,突出思想引导、道德教化、礼仪培养、文化熏陶等功能,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1.各种活动共进文化礼堂。广泛开展思想理论、形势政策、实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咨询、健康生活等活动。组织开展春节祈福迎新、庆祝国庆、重阳敬老、儿童开蒙、成人仪式等礼仪活动,以及富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全年举办礼仪活动和民俗文化活动各1项以上。组织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举行“道德模范”、“好邻里”、“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定期组织集中性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挖掘和培育村民文体活动队伍,开展各种自发性的群众文体活动。

  2.发挥优势形成部门合力。各地要整合部门优势资源,排出全年到农村文化礼堂举办活动的时间表,使农村文化礼堂月月有计划、周周有安排、天天有活动。省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文艺演出、科普宣传、政策咨询等方式,把工作触角伸向基层,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平台履行部门职责。要组织和利用各级专兼职宣讲员进农村文化礼堂开展宣讲。要结合“三下乡”、“文化进万家”等活动,把各类惠民服务送到基层和农村。要做到“送”文化与“种”文化、文化结对与文化走亲相结合,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文化成果。要推进“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平台建设,组建文化人才库,为农村文化礼堂开展活动提供服务。

  3.上下联动打造活动品牌。要加强品牌活动联动,鼓励各地创作村歌,挖掘村训,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对文化礼堂的亲切感和认同感,省里将举办全省“村歌”大赛,让乡村好声音唱响浙江大地。与省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我要上村晚”活动,对各地农村文化礼堂内组织的活动进行连线直播,在全省上下营造浓厚氛围。开展“记得住乡愁”征文比赛,为广大群众提供乡土情谊的纽带和平台。继续组织“送影院进文化礼堂”活动,不断完善设施,丰富内容,增强效果。

  (三)队伍机制并行,确保文化礼堂持续运行

  要坚持队伍为基、机制为要,从人员队伍和管理机制两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确保文化礼堂有人管事、有章办事、激发活力。

  1.完善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制度。选好管理员是保障农村文化礼堂有序高效运行的关键。各地要指导已建成文化礼堂的村配好1名以上懂文化、会管理、热心文化事业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农村文化礼堂日常管理服务。要为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提供一定的经费补助,给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每个文化礼堂要落实2名以上的形势政策宣讲员。

  2.完善农村文化礼堂志愿服务制度。各行政村要建有一支5人以上的农村文化礼堂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文化礼堂各项活动。各级文广新局要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队伍在农村文化礼堂中的作用。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农村文化礼堂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在校大、中学生利用寒暑假和双休日到农村文化礼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完善农村文化礼堂日常运行制度。如文化礼堂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制度、场地使用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确保农村文化礼堂每天按时开放,做到活动有组织、台账有记录、展陈有更新、场地有管理。推广农村文化礼堂理事会负责制等有效做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继续列入2014年省政府十件实事项目。各级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应有职责,认真研究今年建设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坚持合力为重,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牵头协调,文化部门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共同推进。省里将组织制定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规划(2014—2017),把“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强总结提炼,适时召开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理论研讨会。

  (二)加大投入保障。2014年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通过竞争性分配和以奖代补相结合的形式,扶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省委宣传部“两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用于扶持相对欠发达地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对农村各项建设的整合力度,相关专项资金向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倾斜,发挥行政村的建设主体地位,动员企业和社会热心人士贡献力量,多方筹措资金,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和运行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的日常调研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逐步建立各级农村文化礼堂专家指导团、工作指导员定期赴基层开展指导的有效机制,确保农村文化礼堂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活动的有效开展。要加强对文化礼堂管理员、指导员、志愿者和村级文化带头人的培训工作。

  (四)建立激励制度。要把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列入各级政府实事工程,进入文明县城(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各地要按照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考核验收。为激励先进,省里继续开展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先进县(市、区)的评定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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