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规范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管理
2013-08-27 10:41:18
来源:
金华日报
本报消息(报道组 章旭霞)近日,为规范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补助专项资金管理,金东区出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和通过社会慈善捐助取得用于该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的资金。补助标准为:对建设项目考核达标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分别给予每家2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对运行考核达标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分别给予5000元和2万元的补助。同时,按符合条件的无偿、抵偿服务对象实际用餐数给予一定标准的伙食补助。
据了解,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金东区主抓的一号“民心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有助于完备其运行机制。
截至上半年,该区已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0家,捐赠款入账600多万元,财政已预拨1000万元。